行业新闻
各区经委(商务委、科经委)、有关单位:
为了贯彻《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》,并根据《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沪经信规范〔2019〕9号),特向大家通知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.
本次申报项目的支持范围和内容应符合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支持领域(详见附件1).
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“一网通办”总门户(http://www.shanghai.gov.cn),进入“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”(https://zwdt.sh.gov.cn/smzy/shell_pc/personal/special-funds-index),选择“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”相关项目,进行在线填报,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。
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应为pdf格式,单个文件不超过5m,可提交多个文件.
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应主动声明,未声明的申报将被视为重复申报,将不予受理. 同时,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. 在登录时,申报单位需关联法人一证通,并在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时,需加盖电子签章(详见附件2).
详见附件3
附件:1. 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. 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3.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
以上为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,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并按要求进行申报。
办公室: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.